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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1-15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坚持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决防止说情打招呼、干预插手案件等积弊。 

  为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生,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我院将进一步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以内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 

  现将秦都区人民检察院2023全年第四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该院第四季度共记录填报36件,较第三季度增加350%。从重大事项记录填报的类别来看,司法活动34件,占比94.44%,监督执纪2件,占比5.56%。 

  下一步,我院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深落细,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继续坚持“逢问必录”,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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