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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第39期:来看看,“两法”实施前后, “秦检朝阳”忙些啥?

发布时间: 2021-06-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宣传好、贯彻好这两法,落实落细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好咸阳检察机关“两法”宣传贯彻暨“呵护幼童成长”专项活动,秦都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行动,共进行法治宣传巡讲15次,向3所学校赠送法治书籍700本,联合烟草部门进行走访调查1次。

01 

开展巡回讲座 

举行启动仪式 

5月17日下午,该院联合区教育局、区宣传部、团区委、彩虹公安分局、司法局等多部门在彩虹学校举办“两法”宣传贯彻暨“呵护幼童成长”法治宣传巡讲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首先由彩虹学校的学生向出席本次启动仪式的各位领导佩戴红领巾,然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安钢宣布本次巡讲活动正式启动并讲话,区教育局副局长李小平、咸阳彩虹学校教育集团(总校)党总支常务副书记王尊胜也做了动员讲话,接着向彩虹学校学生代表赠送法治书籍及学习用品,最后本次巡讲第一讲在彩虹学校正式开讲。

本次巡讲该院未检办共深入12所学校开展巡讲15次,其中针对初中学生群体开展巡讲6次,针对小学生群体开展巡讲6次,针对幼儿园学生群体开展巡讲3次,巡讲内容以解读涉“未”两法为切入展开,通过解读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校园欺凌、常见犯罪、安全自我保护等知识,向同学们传达基础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希望同学们都能做懂法、守法、护法的学生。 

02 

赠送法治书籍 

为了增强涉“未”两法宣传时效性,扩大宣传覆盖面,在本次活动中,该院共向3所学校进行集体赠送法治书籍活动。5月17日,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伟民向彩虹学校学生代表赠送新修订“两法”300本及部门学习用品;5月28日,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尹涓作为咸阳玉泉学校法治副校长应邀来到学校,为孩子们赠送了新修订“两法”200本及定制文具,并观看了学校“庆六一”主题演出;同日,该院“秦检朝阳”未检办主任袁翠受邀参加秦阳学校“红心向党,阳光成长”庆“六一”文艺汇演,在开幕式上向学校师生赠送了新修订“两法”200本及定制文具,希望孩子们朝气蓬勃,健康成长。

03 

联合烟草部门进行走访调查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9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为了落实新修订《未保法》赋予的检察职责,切实担起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检察使命,6月3日,该院联合咸阳市烟草公司秦都分公司就幼儿园周边是否存在烟草销售网点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在当天的检查中,共走访了5所幼儿园周边,检查了7家存在该情况的烟草销售网点。检察官对7家烟草经营户普及了《未保法》中的相关规定,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向经营户进行政策解读和说明,为接下来《未保法》中的关于“幼儿园附近不得设置烟草销售网点”的整顿工作奠定基础。

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落实新修订“两法”赋予的法定责任,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用好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实践基地,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做好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将“两法”宣传贯彻、“呵护幼童健康成长”作为日常工作来落实,常态化、长期化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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