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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的惩罚!

发布时间: 2020-04-05

富某某、贾某二人相约在某夜市吃烧烤喝酒,发现邻桌两位女孩十分漂亮,一时兴起就向两位女孩吹口哨。

在另一桌吃饭的吕某、曹某等人就多看了富某某和贾某一眼,被发现后随即遭到富某某的辱骂,吕某、曹某等五人见他们喝多了就没有理会,继续吃饭。结果在吕某、曹某等五人吃完饭离开时遭到贾某和富某某的故意阻拦,富某某二话不说就拿起烧烤店的凳子和炒勺殴打曹某等人,贾某还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曹某的胸部和手臂等多处划伤,曹某等五人见势不妙赶紧逃离,迅速上了路边的出租车。但贾某和富某某二人依旧不罢休,追赶到出租车前挡住去路,二人拉开车后门拖拽曹某等人下车,贾某持水果刀对坐在车后排的人连捅数刀,将吕某左侧肋骨和左胳膊捅伤,吕某流血不止倒地后,贾某和富某某见状不妙便想赶紧逃离,但在周围好心群众的帮助下,当场将贾某制服,逃跑的富某某也在几日后被民警抓获。 经审查,认定贾某、富某某二人酒后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犯罪嫌疑人贾某、富某某二人批准逮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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