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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建章立制“四步走”,把好案管“总开关”

发布时间: 2022-04-24

  为积极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活动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案件管理规范化水平,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采用“四步法”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长效机制。 

  一是制定标准。针对办案单位移送文书标准不统一问题,印发了《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模板,发送各办案单位,并通过展板、显示屏多途径展示,做到移送文书的规范、标准、统一。

  二是完善制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完善了《案件管理中心管理规定》、《案件管理中心安全保密规定》、《案件管理中心涉案财物保管规定》、《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阅卷管理办法》、《案件管理中心工作流程图》、《案件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六项管理规定,做到制度上墙、职责入心。

  三是加强监控。为更好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促进作用,制定了《案件流程监控统计表》、《补送更正、不予接收案件情况统计表》、《移送案件情况登记表》、《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情况统计表》等八项规定及表单,做到规范管理、全程留痕。

 

  四是严格落实。不断强化干警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形成了周小结、月总结例会制度。对标对表,查找不足,确保各项管理制度有序实施,做到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抓好制度创新,切实树立起有章必依、按章办事的良好导向,把好案件管理“总开关”,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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