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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7-05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检察工作的回顾

 

    2015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秦都”建设,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树立服务意识,为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紧扣“科学发展、富民强区”的发展主题,依法保障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活动,维护资本市场的安全运行,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经济纠纷与经济诈骗、企业依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与非罪的界线,审慎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款物,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共批捕、起诉妨害信用卡管理、非法经营、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犯罪10案17人,涉案金额210余万元。

    (二)依法保护政府投资安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创新服务方式,拓宽职务犯罪预防领域,制定了《服务“一带一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意见》,主动深入中铁一局铁路建设公司、咸阳宝石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为干部职工进行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深入辖区12个办事处,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投标的准入程序,实现“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76件。

    (三)依法维护和保障民生。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3案11人。推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公共事业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政府、企业健全内外监督机制。

    二、积极开展平安建设,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牢牢把握打击刑事犯罪、惩防职务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的工作不放松,切实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稳定和谐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做好批捕起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危害辖区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审查批准逮捕306案416人,同比分别下降了5.3%和5.2%;审查提起公诉382案493人,同比分别下降了7.1%和15.3%。始终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惩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毒犯罪,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389人,占全年批捕人数的94%;提起公诉481人,占全年公诉人数的98%。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所办案件无差错、无遗罪漏犯、无超期羁押,有罪判决率达到100%。

    (二)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把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检察机关预防和化解纠纷的基础。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及犯罪但无社会危险的,依法不批准逮捕3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22人。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认真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33名刑事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6万元。

    (三)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犯罪调查和类案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出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9名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积极督促并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服务和规范管理,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治生态

    坚定不移地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紧紧围绕“五个秦都”建设,积极深化“全院一盘棋、全员都参与、院领导包抓、分组抓落实”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集中查办了一批社会热点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小官大贪”类型的职务犯罪案件。注重办案方法,讲究侦查谋略,依法使用侦查措施,形成证据锁链,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5案25人(涉及贪污8案13人,受贿5案7人,挪用公款1案1人,渎职侵权案1案4人),其中大要案12案18人,占立案人数的72%,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我院重点查办了咸阳市安居工程筹建办主任杨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安康市汉滨区第一医院院长杨某、医疗设备科副科长李某、放射科主任张某受贿案;沣西新城行政执法部门1案4人玩忽职守案。通过办案,有力地惩治职务犯罪,营造了廉洁高效的政治生态。

    四、依法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的监督,切实提升法律监督品质,维护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在侦查监督工作中,完成立案监督案件8件,纠正漏捕24人,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二是在审查起诉工作中,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份,纠正漏犯15件,发检察建议12份。三是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中,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3件,发《监外执行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份,初查案件5件,立案1案1人。四是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中,提请抗诉3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5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2份,发再审检察建议5份。五是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共受理来信来访480余人次,检察长接待日接待群众45人次,举报线索初核21件。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我们坚持院领导预约接访、检察长带领干警下访、带案回访等制度,主动化解社会矛盾,将社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从严治检的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我院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的行为坚决予以纠错,不留死角,认真检查法律文书是否填写规范,文字质量是否过关,退查提纲是否细致、准确,纠正以往重办案、轻监督的情况,重点对八个方面的问题通过个人自查、科室评查、领导抽查等形式进行了查找,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整理和专题整改,并定期“回头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在此基础上,对近三年来的自侦案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先进做法赢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察组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2015年参加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党建、纪检、财务、时事政策和各类业务培训180余人次,增强了检察人员基本素质。

    (二)强化典型宣传引领,弘扬检察正能量。罗利是秦都检察战线上近年来涌现出的优秀检察官,在她身上体现着秦都检察干警忠于职守、勤奋敬业、乐于助人、廉洁奉公的诸多优秀品德,洋溢着法治建设的时代风采。她的先进事迹先后被中、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日前,罗利同志又被市文明委授予“最美咸阳人”荣誉称号。我院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将公正文明理念向多个领域延伸,专题拍摄了微电影《女检察官故事》,用罗利的典型事迹鼓舞全体干警忠诚法律监督这个神圣的事业。我院重视发挥新媒体舆论引导作用,传递法治建设正能量,发出检察好声音,“两微一端”正式上线运行,开通运行以来,微博发布94条,微信推送工作动态、新闻消息、典型案例等102条。

    (三)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廉洁自律。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把落实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监督,防止作风问题反弹。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的要求,做到办案讲规矩,司法不任性。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检察机关联系人大工作机制

    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民主协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报告履职情况等制度,对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逐项制定落实措施,按期办理并及时答复。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诚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集中视察,倾听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要求。

    不断完善与人大的工作联系机制,密切与代表的日常沟通交流,拓展各级代表深入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强化代表联络工作,保障代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积极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切实增强干警基本素质,以公正司法的良好业绩努力提升秦都检察工作的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区级“五星”党总支等10项荣誉,罗利等11名干警获得表彰奖励;在2015年度全市检察机关考核考评中,综合成绩获得第二名;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等4项工作经验被省、市检察院转发推广。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政府、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列席会议的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2015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不能够完全适应;不善于监督以及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补齐短板,再创佳绩。

2016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年,也是进一步加快“五个秦都”建设的攻坚之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区委十六届七次全会、全市检察长会议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打造全省最优投资环境为抓手,以开展“三争三做创五星”活动和争当“党性强、品行正、重实干、爱百姓”的好干部为保障,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方法、攻坚的精神、法治的思维,找准新常态下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进一步调整司法办案重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实现秦都检察工作新发展、新跨越、新突破,为加快“五个秦都”建设步伐、奋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维护社会持续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不动摇,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促进和完善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完善办案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打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特别是要严肃查办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助力精准扶贫。不断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协同推进,结合司法办案,对发案单位进行个案预防,重视开展警示教育,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强化对执法司法的法律监督

    进一步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元化监督格局,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积极探索法治建设中公益诉讼新途径,对于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通过督促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促使其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

    四、大力加强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以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不断增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意识和能力。坚持以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狠抓司法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多渠道多层面的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大力传播法治秦都建设和检察工作的“正能量”。

各位代表:2015年已经过去,成绩会被铭记,但未来更需要展望。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此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定不移地坚持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思路的引领,按照“五个过硬”的标准,切实增强检察人员的基本素质,从严整顿纪律作风;尊重司法规律,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和司法监督,防止冤假错案;增强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从严治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适应检察工作“新形势”、主动适应检察改革“新要求”、主动适应八项规定“新常态”,以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为最大追求,求真务实、敢于担当、争创佳绩,努力开创秦都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五个秦都”建设步伐、奋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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