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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协作 共同保护水资源

发布时间: 2023-07-2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水资源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与秦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辖区内用水量大的7家单位水资源的利用、许可、交费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不执行取水量限制决定、改变取水用途、违反生态用水管理要求等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突出违法行为展开。经检查,双照街道上帝王村、马庄街道正洪村、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咸阳秦汉混凝土有限公司、咸阳市秦都区朋来缘大酒店、陕西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审批手续齐全,安装了计量装置且正常运行并按时缴纳水资源税,仅有一家用水单位违规改变取水用途,秦都区院针对此情况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目前行政机关已责令该违法单位停止违规供水、限期办理相关取水许可变更手续,同时按照3倍标准补缴水资源税。 

  下一步,秦都区院将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开展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健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我省黄河流域取用水秩序持续好转,实现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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