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938169100 举报专用电话:029-12309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益诉讼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整治噪音污染

发布时间: 2020-12-08

最近一段时间,这家建筑工地经常早“起”晚“归”家里的老人每天休息不好,也影响到他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间。”这是家住秦都区玉泉路某小区的姬先生向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时说的一段话。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线索后,于20208月组织干警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路某小区附近建筑工地未经批准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向具有监管责任的行政机关发诉前检察建议。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针对未办理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问题对建筑工地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对施工单位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该项目施工单位已主动缴纳全部罚款,行政机关要求该建筑工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作业时间,如需夜间施工作业过程中要采取降噪措施,减少噪音排放,尽量避免噪音扰民

秦都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依法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职,给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此案的办理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使困扰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得以有效的整治,保护了涉及群众切身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