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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卢雄:为了那闪烁的检徽

发布时间: 2021-08-02

 

 卢雄,2004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四系,200712月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先后在院办公室、公诉科、公诉部、第一检察部工作,现任礼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先后多次被县委县政府和市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反邪教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公诉人等。2020年被市院记个人三等功。2021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十佳检察官。

 

01

 

学以致用  练就过硬本领

 

先贤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办好案,就必须认真学,一直学,善于学。

 

 

从检13年来,卢雄同志谨慎对待每一起案件,严格依据事实与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所办理的800多件各类刑事案件无一判决无罪。卢雄同志长期从事公诉工作,实行捕诉一体之后,又同时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公诉工作,代表国家和人民利益指控犯罪,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他始终抱着“自己是新手,要不断学习”的心态,慎重对待每一起案件,从不因案小而掉以轻心,也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畏难。从如何讯问、如何作笔录、如何出庭支持公诉学起,将政法学院学到的法律理论知识用于办案实践中,从每一个案例、每一本卷宗中汲取着相关技巧,逐渐成长为刑事检察部门的骨干。从梁腾飞等人涉嫌强奸案到韩凯等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案,从提前介入到出庭公诉,扫黑除恶他一直在线。多年来先后独立承办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80余件,每遇大案难案,确保召之即来,来自能战,战则必胜。2020年,先后办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近八十件,其中包括礼泉县公安局侦办的“3.26”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8.18”系列介绍卖淫案等。

 

02

 

铭记忠诚  坚守公平正义

 

卢雄同志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是一致的,指控犯罪就是体现人民的意志,侵害人民利益的犯罪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在参与办理的韩凯等九人涉恶犯罪案件时,在检察长带领下,他和科室同事提前介入侦查,多次侦查人员沟通,积极建议公安机关注重收集该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方面的证据,为恶势力的认定提供有力的支撑,取得了良好的收效。从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时,对于任何一个哪怕是盗窃这样的小案,从侦查程序到实体内容都耐心细致审查,在对基本案情总体把握的基础上,逐字逐句分析证据。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他就未成年犯罪嫌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也未及时指定法律援助这一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及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03

 

坚持调研  注重工作创新

 

在工作实践中,卢雄同志注重总结经验,坚持理论调研,创新工作方法。近年来先后在各类媒体上刊发各类调研文章、信息100余篇。所撰写和拟定的《积极提前介入 引导侦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适用法律援助办法》等经验总结材料先后被省院和市院分别转发,起草的《礼泉县人民检察院、礼泉县公安局关于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捕前、诉前协调机制的意见》和《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的起诉和不诉标准实施意见(试行)》,成为检察实践中规范性文件。   

 

对于新刑诉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总结以往量刑经验,积极同法院沟通,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在值班律师参与下签署了全院的第一份《认罪认罚具结书》,完成了第一件速裁程序案件的办理。2020年,办理的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共四十余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已判决案件全部予以采纳。

 

在办案的同时,他一直注重通过办案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先后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10余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其中结合所办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专门起草了发给礼泉县教育局的检察建议,并进行了公开宣告。礼泉县教育局收到建议后,迅速整改落实,该检察建议向县委汇报后,受到县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建议被市院和省院第九检察部评定为优秀检察建议。

 

同时卢雄同志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起草实施意见推动员额检察官和未检干警担任各级学校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0年,利用办案之余和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未检干警先后到礼泉县史德初中、逸夫小学、药王洞学校、赵镇初中、实验小学等学校,为师生讲法治课18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5000余人。他坚持精心筛选案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循善诱,因势利导,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认真学法、严格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回首从检经历,从书记员到助理检察员、从检察员再到员额检察官,一路走来,有汗水、有泪水,也有掌声。更多的是领导、前辈的细心指导、教育和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卢雄同志认为,他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尽了自己的本分。所取得的荣誉,既是组织对自己的肯定和信任,也是自己不断前行的动力和责任。

 

今后,他将继续积极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争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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