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对因一起故意伤害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董某给予司法救助,并协同派出所、村委会联动化解矛盾,以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做实案结事了人和。
董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年龄已70岁有余,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伤后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困难,向礼泉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承办检察官经调查核实,了解到董某与另一涉案人员为同村村民,二人因果树喷洒农药发生纠纷。为实现邻里纠纷化解长效化,检察官联合派出所干警、村干部,通过“背对背”前往田间查看了解情况、“面对面”释法说理等方式,共同化解双方矛盾、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同时还了解到,董某与妻子共同生活,家庭经济来源主要是董某种植果树,伤后董某无法继续劳作,对方因家庭生活困难,未予全部赔偿。经审查,确认董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依法向董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为其解决燃眉之急。
案结事了不是终点,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才是检察为民初心。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双进”职能作用,探索构建司法救助、内外协同、律师参与、释法说理等多元化解机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从源头上化解纠纷,真正实现“事心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