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是未成年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依法教娃”,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经成为家长们的一门“必修课”。
在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在县中心广场开展“依法带娃·护苗成长”家庭教育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紧紧围绕“依法带娃·护苗成长”主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事诉讼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单行本及相关宣传资料,检察官现场讲解与答疑解惑等方式进行。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永远的底色,而父母是这底色最重要的绘制者。《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家庭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首次将家庭教育提升到国家事务方面,“依法带娃”既是家事也是国事,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为进一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的良性互动,希望广大家长与我们携手,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育儿水平,共同为孩子的教育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