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民事行政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构建与时俱进的新型法检关系和常态化沟通交流平台,日前,泾阳县人民检察院与泾阳县人民法院共同会签《关于建立民行诉讼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共同推进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办案质量。
该《意见》针对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探索建立了常态化沟通协作、联席会议、息诉息访等制度,并就检察建议的办理程序方面进行了规范。
《意见》规定:
法检两院建立联络员制度,对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进行常态化沟通、协作,确保信息交流畅通、工作衔接有序。两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互相提供相关数据、互相给予支持配合。
法检两院轮流牵头,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工作学习会,学习民事、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互相通报相关工作,共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县检察院发现县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再审情形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并且人民法院已经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或对再审申请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应及时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前,可以与县法院就案件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
两院会签文件,在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监督与配合举措上迈出新的步伐,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院依法加强法律监督,两院凝聚共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