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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郭云宏检察长带队 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3-25
  

我院郭云宏检察长带队 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以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要求为依据,全面掌握各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查找漏洞、补齐短板,深入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局,我院检察长郭云宏和副检察长贾冬带队深入县财政局、民政局、兴隆镇、口镇等单位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专项斗争工作。

  督导组一行对上述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及扫黑办阵地建设情况、宣传工作情况、台账资料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督导组发现一些部门虽设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但未悬挂领导小组职责制度牌、门头缺乏醒目的横幅标语,举报箱设置不明显,台账资料未按照县上要求进行详细分类,整理不规范等问题,随即督导组就指出问题并要求整改。

  在各单位督导检查完毕后,郭检在和各单位负责人的座谈中要求,必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泾扫黑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详细对照督导检查内容明细,通过查摆自身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中央确定的专项斗争目标能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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