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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之 “烟花爆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 2021-02-26

春节以来,受不利气象因素叠加烟花炮爆竹燃放等影响,我县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出现连续“爆表”使得我县PM2.5浓度明显高于周边县区,泾阳县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加强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为了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开展了为期四天的烟花爆竹安全公益诉讼监督检查。


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走访了数个乡镇地区的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点,对这些零售点的销售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察干警发现部分烟花爆竹零售者没有办理许可证,有的许可证业已过期,未申办新证,部分在经营场所未设置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语,且销售的烟花爆竹有少量已过安全期。

随后,检察干警将此次监督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违规出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整治。

通过这次监督检查行动,检察机关不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将法律监督与保障民生安全有机结合起来,为人民群众的安定和谐生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了社会公共利益,确保人民群众能过一个欢乐平安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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