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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 检察建议盯上你的“外卖”

发布时间: 2020-07-30

“目前,所有入驻美团外卖平台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均已按相关规定对资质信息予以公示,贵院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也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确保交易平台不出现类似情况,保护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是近日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对我院送达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回复。


 

近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某餐饮商户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美团”外卖平台提供网络餐饮服务,月销量达三百余次。“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该商户未依法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掌握这一情况后,泾阳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向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该商户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迅速制订整改方案,执法人员对该商户的相关资质进行现场核验,发现该商户此前在美团页面显示的经营者与实际证照持有人不符。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当事人在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同时与第三方外卖平台负责人进行沟通,告知该店线上未依法公示经营信息的违法行为,要求平台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商户资质。次日,执法人员通过线上平台查询,该商户违法行为已改正,并在美团外卖页面下线。

 

2018年以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的通知》,其中在整治网络食品外卖领域共发出检察建议7份,均已收到有关部门的整改回复。通过强化食品安全领域检察监督力度,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得到有力监管,平台信息公示趋于完善。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力,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守护辖区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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