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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履行公益职责 维护泾河生态在路上

发布时间: 2020-06-30

  

  履行公益职责

  维护泾河生态

  为了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的工作指示,近年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突出创新工作机制和加大办案力度,为泾河支流水生态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合力

  在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巡河协作机制,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定期召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 专项行动协调会,制定了协作工作方案,从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普法宣传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了完整的协作机制。通过巡河协作机制,共发现案件线索3件,召开联席会议协商案件2件,就落实检察建议开展督查2次。

  加强案件办理,提升治理效能

  泾阳县检察院不断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通过案件办理,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办理泾阳污水处理厂案,泾阳污水处理厂存在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现象被生态环境部通报。检察长带领办案干警实地调查,进入化验室,了解污水处理程度、查看污水处理数据、污水管道排放路线,查明每天约5800吨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泾河,并且出水口氨氮检测数据超标2倍以上,对泾河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对此,对泾河新城环保局、泾河新城城乡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两机关整改。经整改,泾阳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定期拉运处置,出水渠道改道接入泾阳县市政箱涵,并制定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后经水质监测验收,目前污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2020年初疫情期间,泾阳检察院的干警不等不靠,主动摸排线索,发现爱丽斯花园种植项目在没有向水利部门申请办理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在泾河河道内违法开发旅游资源,严重影响泾河河道行洪安全,为周边村民带来了安全隐患。经充分调查核实,及时固定证据,发出限期整改的检察建议。经整改,河道监管部门对爱丽丝项目已进行了拆除,确保了泾阳县域的河湖生态安全。  

  通过公益诉讼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刑事部门办理孙某鹏、孙某涉黑案件时,发现其在不具备相关开采资质和未办理矿产开采手续的情况下,在泾河河滩非法持续大量开采“毛石”9200多方,谋取非法巨额经济利益110多万元,致使国家资源遭受损失,泾河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我院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庭审持续三天,法庭将择日宣判。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提出的“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工作要求,泾阳检察院将坚持违法者必须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通过案件办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加快建设美丽陕西建设步伐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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