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9-36222535 检察服务中心:029-12309
当前位置: 首页>检务公开 > 公益诉讼

保护文物风景 泾阳检察在行动

发布时间: 2019-03-14
  

保护文物风景 泾阳检察在行动

  2019年14日今日头条爆料说:“有网友反映在泾阳县郑国渠风景区郑国渠大坝保护警示牌的旁边堆积一大推垃圾,既有生活垃圾也有建筑垃圾,令人大煞风景。”得到这一信息后,18日早晨我院民行部干警前往郑国渠风景区对网友爆料的郑国渠大坝保护警示牌旁堆放垃圾的区域进行了实地勘查,网友爆料的情况属实,在郑国渠大坝保护警示牌旁边倾倒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郑国渠国家水利风景区是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将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筑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而这些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倾倒,不仅占用土地,长期经过雨水渗透而产生的渗透水会导致地表和地下水污染,对植被和环境造成破坏。经过实地勘查取证,确认现场位于泾阳县郑国渠风景区郑国渠大坝保护区内,该垃圾不仅损害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郑国渠旅游风景区旅游形象,还对文物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

   

   

  基于以上违法行为,我院将立足保护文物和发展泾阳县绿色旅游产业,切实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职,及时清理郑国渠大坝保护警示牌周边的建筑垃圾,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范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