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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检办案】警惕新型诈骗陷阱!检察官深度拆解 犯罪套路与防范指南

发布时间: 2025-05-30

“我只是替别人购买手机,你们凭什么抓我?”这是犯罪嫌疑人张某给出的辩解。然而,这起看似普通的手机采购交易,背后却隐藏着一条精心设计的诈骗洗钱链条。

 

01伪装优质客户,套取账户信息

犯罪嫌疑人张某以“帮公司采购”为名联系手机商家,自称有大宗购物需求,以“预付少量定金+承诺付尾款”的模式,营造“优质客户”形象。其在沟通中对商品价格不敏感、急于成交的异常表现,实则是为了快速获取商户信任。在达成初步交易意向后,张某以“方便支付尾款”为由,获取商户银行卡账户信息。随后,其上线将诈骗所得资金直接转入商户账户。尽管部分商户对资金来源心存疑虑,但受“大额订单”诱惑,仍按约定交付货物。

02快速变现洗钱,商户沦为“帮凶”

张某在收到货物后,通过二手平台、线下渠道等快速将商品变现,并将资金移交给上线。至此,诈骗赃款通过“虚假交易→货物变现”的流程完成“洗白”。当真正的被害人报警时,商户才惊觉自己成为了犯罪链条中的一环。在这起案件中,多名商户因法律意识淡薄,在未核实资金来源的情况下,接受了不明款项并完成“交易”,最终不仅损失了货物,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即便不构成犯罪,涉案账户也将被司法机关冻结,严重影响正常经营。办案检察官在审查该案后,以张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其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03检察官普法课堂

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4商家反诈指南

核验客户身份:对大额交易客户,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企业真实性。

警惕异常交易:客户对商品价格不敏感、拒绝验机 / 验货、要求“快速交货”“现金交易”,或频繁更换交易方式、账户信息,或集中采购高价值、易变现商品(如手机、黄金、奢侈品)且无合理用途说明,务必提高警惕。

核实资金背景:确保转账账户与合同约定的收款方一致,拒绝 “第三方代付”;通过企业官网公示的联系方式,直接与付款方财务人员电话确认款项用途、付款依据;对可疑资金,可要求付款方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如销售合同、货款凭证等)。

留存交易证据:完整保存书面合同/订单截图、沟通记录(微信、邮件、通话录音等)、转账凭证、货物交付凭证等资料,确保交易可追溯。

及时举报可疑行为:发现资金或交易异常,立即拨打 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或向当地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反映。

05检察官特别提醒

贪小利而失大义,存侥幸而触法律。商家在经营中务必坚守合规底线,对“高利润、低风险、快成交”的订单保持清醒认知。记住:任何脱离正常商业逻辑的“便捷交易”,都可能是犯罪团伙布下的陷阱。守护资金安全,从拒绝“不明资金”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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