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寻访文物古迹 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部署要求。4月11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文旅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召开“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座谈会。
座谈会上,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媛传达了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学习了《陕西省检察机关开展“寻访文物古迹 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方案》,介绍了自专项活动启动以来,县检察院在实地寻访和调查活动中发现的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以郑国渠首遗址保护现状为切入点,详细阐述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急迫性。
随后,县文旅局介绍了县域内文物古迹分布及保护现状,住建局介绍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情况,自然资源局介绍了县域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情况,共同探讨如何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传统村落都能得到有效保护,并就建立协作保护机制达成共识。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下一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本地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禀赋,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文旅、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联动机制,为助力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守护国家和民族根脉、传承中华优秀文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