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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于未“燃” 守护群众身边的消防安全

发布时间: 2024-09-29
 防患于未然,胜于救治于已然。消防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假冒伪劣灭火器专项监督活动,对运用最高检推广的网络销售伪劣消防灭火器危害公共安全类案监督模型发现的24条公益诉讼线索进行调查走访。该线索反映县域内部分公共场所存在采购、使用网络销售的伪劣灭火器的情形,可能成为人民日常生活重大消防隐患。

 

 

于是,泾阳县检察院和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的相关人员一同对县域内的教育机构、危化品企业、商超等重点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走访调查。在走访过程中发现,县域内部分商超、危化品企业存在网购低价灭火器的现象,且低价购买的消防灭火器存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不完善或已注销等问题,疑似假冒伪劣产品。消防人员现场向经营主体讲解如何识别假冒伪劣消防器材、手把手教如何使用消防器材等消防安全知识。

结合调查走访的情况,泾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辖区内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商超、旅馆、居民区等重点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地方存在使用疑似不合格消防灭火器的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并及时整改。同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引导群众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格消防产品。

消防无小事,责任重于天。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消防安全问题,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切实拧紧消防“安全阀”,筑牢群众身边的安全“防火墙”,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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