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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司法屏障 守护绿水青山——“泾阳县北部矿山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成立

发布时间: 2024-06-28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青山绿水离不开法治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两山”理念。625日上午,泾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自然资源局举行“泾阳县北部矿山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亚军,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安鹏,泾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贾晓妮,泾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山,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雅茹,泾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曲小鹏,泾阳县王桥镇镇长焦政等相关人员参加活动。揭牌仪式由泾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贾晓妮主持。

 


揭牌仪式上,泾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曲小鹏介绍了北部矿山生态修复的治理经过和成效。并表示希望通过该司法保护基地更好发挥司法保护作用,用法治的方式促进北部矿山生态保护和发展。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亚军介绍了近年来咸阳两级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上的特色做法及成效。他表示,泾阳县北部矿山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基地的建立是咸阳市法院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生态环境问题的重大举措,通过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对泾阳县北部矿山的“旱腰带”进行修复治理,让山体恢复一片绿色。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安鹏讲话并指出:泾阳县检察院要以北部矿山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基地成立为契机,深化生态环境检察司法实践,融合履职工作机制,构建“五位一体”监督办案新格局;要突出高质效办案引领,注重数字赋能手段的运用,依法能动履职;要加强与行政机关、法院的协作配合,打好协同保护“组合拳”,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司法保护基地警示宣传教育功能,提升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认识度和参与度,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随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亚军、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安鹏、泾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贾晓妮共同为“泾阳县北部矿山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基地”进行揭牌。

下一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打好泾阳县北部矿山生态保护的攻坚战、持久战,并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共建各单位也将全面深化多方协同,推动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发挥履职合力,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构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多方参与格局,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服务,以检察职能助推泾阳县北部矿山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基地建设,为美丽泾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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