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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命| 泾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寇伟为泾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发布时间: 2020-01-28
 2020年1月16日,泾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25次会议,任命寇伟同志为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寇伟同志为泾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中

 

会议投票过程

 

代检察长寇伟同志表态发言:

我一定不辜负组织重托,竭尽全力把工作做好。

 一是坚定高度的政治自觉。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县人大依法监督,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穿始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二是坚定高度的检察自觉。尽快适应新岗位新要求,积极、主动、自觉抓好党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部署落实,聚力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设“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三是坚定高度的法治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真正把法定职责履行到位。坚守客观公正立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重程序、讲证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新当选的代检察长寇伟同志面向宪法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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