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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平凡岗位,践行初心使命

发布时间: 2021-07-28

 

 

 庞娟,女,汉族1985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共青团扶风县委乾县大墙社区工作,2015年9月任职于泾阳县民检察院现任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第二党支部组织委员。任职以来,该同志即能当好检察官的助手又能圆满完成各项党务工作。多次该院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被县直机关工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被县委政法委授予“十佳驻村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六年前,庞娟同志满怀着对法律神圣的向往,对检察工作的憧憬,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检察院,成为了一名检察干警。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让刚参加检察工作的庞娟同志有些不适应,工作能力的不足和工作经验的匮乏一度让她失去自信。面对困难,她没有畏惧退缩,而是迎难而上。她加班加点,刻苦学习大量业务知识、熟悉办案流程,虚心向经验丰富的同志请教与学习,通过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使自己从一个缺少实践与历练的新兵,逐步成长为一个业务骨干。




  从检以来,庞娟同志一直坚守在执法办案第一线,先后在职务犯罪预防科、侦监科、公诉科工作,无论在什么岗位都能认真履职,兢兢业业,依法公正文明办案。从事侦查监督工作期间该同志以旺盛的工作热情,较真的工作态度,协助检察官办理批准逮捕案件150余件,办理了多起有影响力的审查逮捕案件。其中经办的一起抢劫杀人案一起20多年前的旧案,5名嫌疑人作案后潜逃外省23年,先后更名换姓。该同志与主办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在嫌疑人体貌特征发生极大变化、生物信息难以比对的情况,为确保案件质量,该同志与主办检察官加班加点审查证据,梳理案件事实,提出数十条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同时为化解被害人家属多年心结,我们积极与被害人家属沟通,听取其意见,为案件成功的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从事审查起诉工作以来,该同志坚持严把案件质量关、定性关、证据关,对每个案件都能提出严谨、鲜明的观点,协办的100余件审查起送案件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严惩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杀人、贩卖毒品、电信诈骗、妨害公务案等。经办的黄某某、芦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案系该院办理的首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被害人达78人, 犯罪地涉及多个县区,社会影响较大,该同志协助检察官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稳定被害人情绪,避免引发群访风险,该同志放弃周末、加班加点协助检察官撰写了近八万字的审査报告,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指控及量刑建议,该起案件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该同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时时刻刻处处用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把每一位老党员、优秀党员当作自己的折射镜,树立自我的人格魅力,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力求率先垂范,发挥着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一名支部组织委员,该同志积极协助支部书记做好“三会一课”、党员管理、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的同时,在参加组织活动时,自己始终积极主动,不计得失用自身的言行感召周围的同志,让“优秀党员”这一光荣称号在自己身上闪耀发光。

  作为一名驻村检察干警,在“群众身边检察院”工作中,该同志经常深入村镇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进行法治宣传、化解群众身边的“小事”。化解的一起危及公共安全的土地使用纠纷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已拍摄成微电影《就在你身边》上报高检院评选,该同志亦被县委政法委授予“十佳驻村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保障着群众的权益,以不为名利的品质、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的奉献精神,将满腔热情倾入到工作当中积极践行初心使命,争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干警,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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