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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为美丽泾阳建设出力

发布时间: 2020-03-26
 

 三月,一段散发青春朝气的时光。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植树节将近,2020年3月6日上午,泾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共泾阳县委.县政府关于“泾阳县2020年春季植树造林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院40余人前往安吴镇薛家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用绿意驱散疫情的阴霾,用行动激发复工的热情。活动现场,干警们两、三人一组相互配合,扶苗、培土、压实、浇水,现场呈现一派忙碌有序的劳动景象,一棵棵新栽下的侧柏英姿勃发、迎风挺立,为大美泾阳增添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节日由来

     植树节是按照法律规定宣传保护树木,并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加以植树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1928年,国民政府为纪念孙中山逝世三周年将植树节改为3月12日。

      新中国成立后的1979年,在邓小平提议下,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每年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


节日意义

 植树造林不仅可以绿化和美化家园,同时还可以起到扩大山林资源、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农田、调节气候、促进经济发展等作用,是一项利于当代、造福子孙的宏伟工程。随着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并积极投身植树造林活动,我们人类生存的环境将会得到不断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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