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检察院认真组织开展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学习
8月30日下午两点,泾阳县检察院组织中层以上干警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这是我院组织开展的第二次《学习纲要》集体学习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云宏主持,各党组成员领学纲要内容。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泾阳县检察院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纲要》纳入学习计划,作出周密安排,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头领学。学习分集体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进行。为了方便干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院办公室为每位干警购置了一套《学习纲要》和专题学习笔记本,保障干警工作、学习两不误。
检察长郭云宏在学习会上强调:“《学习纲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一主题,以“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为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内容丰实,逻辑严谨,说理透彻,用典精准。通过学习,我们要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进一步加深对自身职责的领悟,在今后工作中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不断推动检察工作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