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以来,市检察院根据中央7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督导组、省第三指导组和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求,大力弘扬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以“自查从宽”为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采取“七查”手段开展查纠整治,通过“五看”“六评”开展自查评估,达到了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的目的。
自查自纠情况
01广泛开展谈心谈话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深入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讲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教育引导全市检察干警直面问题不足,放下思想包袱。认真落实“五必谈”“六重点”要求,成立了政策咨询组,在此基础上,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市检察院全体干警逐一进行谈心谈话,不断增强做好查纠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检察院机关两轮谈心谈话均为113人,覆盖率达到100%。
02认真组织开展个人自查
在搞好思想引导,破除了思想障碍的基础上,先后2次组织个人自查填报工作,做到了一人不漏。市检察院共有在职在编检察干警113人,第一轮自查中,全员参与,主动填报问题7人;第二轮自查中,主动填报问题90人,相比第一轮自查上升1185%。
03严密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5月21日上午,市检察院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三指导组副组长曹渊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海文到会指导。各支部也按要求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院机关党委派人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都围绕《工作指引》规定的六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有深度,相互之间的批评辣味足,达到了红脸出汗、增进团结的目的。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梳理归纳,制定了整改措施。
组织查处情况
01做好线索核查工作
成立线索查办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对收到的线索进行研判和移交,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市检察院共收到各级教整办交办线索7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
02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
市检察院组织院内不同办案人员对涉黑涉恶案件倒查1件,没有发现新的问题线索。
03组织重点案件交叉评查
市检察院成立案件评查工作专班,制定下发评查方案、评查指引,评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不捕、不诉、改变定性、认罪认罚上诉、涉黑涉恶等案件60件,未发现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的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但发现42件案件中不同程度存在司法不规范问题,现已全部整改。
04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
检察院落实“三包一保”制度,夯实包案领导和办案检察官责任,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共清查案件17件,现已全部化解。
05组织法律监督专项检查
市检察院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与市公安局、市中院、市司法局召开了协调会、推进会,发出调卷协商函2份,调阅各类卷宗5054册,发现问题案件数7件,发现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1件。市检察院还对各基层院的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指导和检查,确保了专项检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06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
通过大数据排查,没有发现“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问题,查出“压案不查”的4起,已整治;排查出干警及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2起,整改2起;排查出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1起。
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检察院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精准聚焦靶向,在顽瘴痼疾整治上集中发力。制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充分利用个人自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等工作方法,坚持倒排工期、治建并举,对“顽瘴痼疾”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切实提高“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力度,实现顽瘴痼疾“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发现顽瘴痼疾问题4类7个(本人及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2个,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问题1个,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4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毕;涉及干警4人(适用自查从宽政策3人,适用被查从严政策1人),已按照“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第二种形态处理1人。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严格按照中央督导组、省指导组和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求,加快进度,加大力度,着力在深化问题整改、推进建章立制、科学评估成果上见实效,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检察工作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三有”争创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建党100周年和十四运安保维稳相结合,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特此公告。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