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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消失的麦子

发布时间: 2024-08-19
 

 

“我一时糊涂犯了错,感谢检察院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保证以后一定遵纪守法……”近日,在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当场宣布不起诉决定时,李山(化名)紧紧握着承办检察官的手说道。

 

 

事情还得从2023年麦收时节说起。

 

2023年6月,夏收时节,徐四(化名)前往自家麦地准备收麦时,却发现地里的麦子不见了。随后,同村的张石(化名)也发现自家田里的麦子不翼而飞。公安机关侦查后,认定徐四、张石两人的小麦被同村李山盗窃,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本案移送至向礼泉县人民检察院。

 

经审查,礼泉县检察院认定:此前,李山在转让承包土地的过程中与村民王二(化名)、王六(化名)发生经济纠纷,为抵债让王二、王六收割自己种的小麦,李山假称徐四、张石的小麦是自己的,让王二、王六收割了徐四的小麦约5.5亩,张石的小麦约6.5亩,经认定,盗割小麦价值为10148元。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后,决定对该案开展诉源治理。

 

 

 

2024年5月,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协调公安机关组织相关同志前往叱干镇峪北村,进行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承办检察官、办案民警、村委会负责人及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经过调解,李山同意赔偿,并承诺今年自家种的麦子成熟后,让徐四和张石直接去收割抵赔偿。

 

2024年6月,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再次前往叱干镇了解李某某对徐四、张石的赔偿情况。叱干派出所民警告诉承办检察官,在麦收过后已分别向徐四和张石进行了回访求证。徐四和张石均表示,他们二人已将李山家的麦子收割用以赔偿,也感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为他们解决困难、化解矛盾。

 

“李山,今天我们来是向你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对你涉嫌盗窃同村邻居小麦的案子,经过研究决定不起诉……”礼泉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此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后,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向李山宣布了有关决定。这也是“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又一起轻罪治理案件。

 

针对该案中因为土地流转不规范、出现同一块土地重复流转等问题,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提出整改建议,力争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

 

 

 

来源: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市院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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