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影响到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全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不断加强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保护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2年4月,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专项监督活动受到了市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东亲自安排、部署;主管领导带队对渭城、礼泉、武功等院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指派专人负责跟踪指导各院开展工作,确保专项监督活动做深做实。
认真履职 确保不留任何死角
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基层院均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方案,针对辖区内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建立动态台账,全面、细致、持续开展工作。
杨陵区院就学生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走访
彬州市院将专项活动融入“乡村振兴巡回检察”工作之中,重点对乡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发现的校园食堂个别工作人员无健康证,食堂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及时进行分类统计,安排专人进行跟进。杨陵区院围绕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对学校食堂经营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健康管理、厨房设施设备状态、食堂卫生设施设备配置及管理、加工制作食品过程管理、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理、采购食品索证索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跟踪检查,并抽取部分食材原料进行检测。
协作配合 形成监管治理合力
校园食品安全是行政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食品领域的重要内容。咸阳检察机关主动联合行政监管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活动,以“我管”促“都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秦都院联合区教育局、区市场局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秦都、淳化等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与卫生、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商户进行食品安全隐患联合专项检查,并对学生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走访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诉前磋商,督促整改,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未成年人吃的安全,吃的放心。
加强宣传 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办理一案,影响一片”是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的价值追求。在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中,咸阳检察机关一方面加大办案力度,另一方面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校园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相关问题彻底整改。
长武县院对学校学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印图画册等方式,宣传垃圾食品的种类、原材料及危害性,让学生自主杜绝食用垃圾食品,同时向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宣传,提高法律意识,督促商家停止销售问题多发的垃圾食品,依规合法经营。武功县院主动践行融合司法理念,与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利用法治安全进校园活动,共同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三原县院向小学及幼儿园宣传食品安全
三原县院发挥能动检察职能,向学校负责人和商店经营者宣传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检察公益诉讼有关知识,督促校方及食品经营者树立责任意识,严格依照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把好原料采购、贮藏、食品加工等关键环节,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咸阳检察机关共发现涉及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堵塞监管漏洞,防范风险隐患,有效地保护了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下一步咸阳检察机关将持续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保护好青少年儿童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