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市人大召开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法任命市检察院1名同志为副检察长、4名同志为检察员。
会议内容
会上,新提请任命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笑寒代表5名同志作表态发言,市检察院赵亚光检察长介绍了5名同志的基本情况,并提起人大常委会审议,常委会全体成员投票表决,市人大主任岳亮宣读了任命决定,向新任命的5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随后,新任检察官们手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面向国徽,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新提请任命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笑寒代表5名同志作表态发言
市检察院赵亚光检察长介绍5名同志基本情况
新任副检察长张笑寒面向国徽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