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9日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向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坚持“三个一”工作思路,探索“四抓”工作路径,奋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开好新局。
一、践行党的全面领导,以检察忠诚捍卫“两个确立”
坚持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的理念,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的首位。
一是深学笃用党的创新理论。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全院干警会、支部会4个层次,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常态化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开展经常性线下线上研讨交流,促使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促进政治与业务融合。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四个体系的指导意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部署和落实,在办案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4个,与业务协作单位、业务服务对象联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3次,在业务工作中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同时,在办案中落实“三同步”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确保党的领导和“从政治上看”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
三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时请示汇报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要案件131次。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清廉机关实施方案,重点强化对两级院“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对1068件公益诉讼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和整改。扎实开展“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两级院查摆整改问题145个。从严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⑤制度落实,主动记录报告重大事项574件。
二、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检察作为服务新发展格局
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围绕确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严厉打击破坏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犯罪,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48人,起诉2643人。其中,起诉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285件372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11件303人;养老、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255件541人。同时,起诉涉黑恶犯罪2件2人;提前介入监委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18件,起诉20件21人。
二是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1件207人,协同政法部门追赃挽损2.6亿余元。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成立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开展地理标志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起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4件28人,制发“淳化荞面饸饹”等地理标志保护检察建议3件。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成立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和第三方人才库,已办理此类案件6件,位居全省前列,努力践行打击与保护、办案与服务并重的司法理念。
三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涉农扶贫资金、补贴等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专项监督,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大职能,起诉涉农犯罪8件15人,为794名农民工讨薪679万余元,办理涉农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件,督促行政机关收回国有财产66万余元。市检察院与彬州市检察院成功化解李某某等11人与某镇政府行政争议案件,既实现了省属重点项目平安落地,又解决了当地群众就业问题,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并推荐至最高检。
四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39.21%和22.13%,同比分别上升13.76个和10.59个百分点,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主动融入“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共享共治”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协助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委平安办召开全市加强检察建议办理促进社会治理工作推进会,结合办案主动对接综治中心和网格员,针对诉源治理,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5件;检察建议办理工作已纳入市县党委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检察建议“刚性”不断增强。促进社会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普法宣传782场。
三、牢记公正司法理念,以检察担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提质做优刑事检察。协同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和撤案100件;对法院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件;对刑事侦查、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60件次。受理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35件,对社区矫正活动首次组织巡回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制发检察建议11件,切实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办案团队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二是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6件,抗诉4件,再审改变率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采纳率100%,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及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25件,采纳率100%。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件。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72件,做好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王某龙确认合同无效监督案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三是全面深化行政检察。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依法治市办下设“行政检察和执法监督联络办公室”,评查各类行政处罚案卷2186卷,发现不规范问题600余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36件。纠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151件。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办理此类案件174件,化解44件,发出检察建议13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4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淳化县检察院办理的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执行某果业公司拆除建筑物、退还土地、罚款决定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优秀案例。
四是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紧盯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11件,立案1082件,办理诉前程序1036件,诉前整改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开展英烈纪念设施、国防军事设施、军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活动,公开宣告送达9份诉前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保障军人合法权益。联合西安军事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履行国防军事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军优秀案件。
四、恪守司法为民宗旨,以检察力量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标尺,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是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起诉危害食品安全、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9件17人;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窨井盖常态化排查整治,制发检察建议3件,督促整改窨井盖安全隐患1095处;强化寄递安全监管,起诉利用寄递渠道违法犯罪12件24人,通过司法办案守护好群众“舌尖上”“脚底下”“邮包里”的安全。秦都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房地产企业移交社区公建、养老服务用房3万多平方米,价值3亿余元。
二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以“如我在诉、如我在访”的态度接处群众来访1223人、来信来电353件,全部实现“件件有回复”。办结省市转办信访案件11件。疫情期间确保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不打烊”“不掉线”,引导人民群众以“非见面”形式反映诉求。采取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国家司法救助“三位一体”方式,化解各类申诉、信访案件175件,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三是护佑未成年人成长。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2件86人,起诉91件122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率分别为58.26%和45.6%,比总体刑事犯罪的不捕率、不诉率高出19.05个和23.47个百分点。市检察院与团市委会签《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招募培训司法社工,提升涉案未成年人保护质效。联合9部门制定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聚力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225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200余场。
四是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主动回应特殊群体所急所盼,注重扶助涉案困境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支持起诉85件;注重防止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37件249人,发放救助金116.67万元。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批捕侵害妇女权益犯罪54件79人,起诉58件83人。渭城区检察院督促保护妇女劳动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被央视新闻直播间报道。
五、夯实自身发展基础,以检察初心锻造过硬队伍
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着眼于忠诚履职、尽责担当,在强基础、育人才、促改革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业务素能。保障干警参加党校或上级院培训2300余人次,更新法律知识库存;开展“公检法司”、“检校”同堂培训42次,凝聚执法司法共识。组织“优秀公诉人”等业务竞赛,开展“优秀检察建议”等业务评比,提升岗位素能。两级院在行政机关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120人,在社会上聘请听证员80人,借助“办案外脑”增强法律监督能力。
二是推动基层建设。落实“市院主抓、基层主责、结对共建”责任体系,市检察院赴基层调研45次,帮助厘清工作思路、解决问题86项,结合当地特色选树27个亮点品牌。配合地方党委对2个基层院开展政治巡察。加强基层院业务系统监督管理,一体交叉开展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对12840件案件的业务数据质量进行专项核查,指导基层院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和业务专题分析,11篇分析报告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
三是深化检察改革。优化配置办案力量,市检察院单设平安办,两级院全部设立知识产权、未成年人检察的专门机构或专业团队。顺利完成省检察院部署的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系统化提升改革等3项改革项目,通过了省检察院评审验收。积极推动数字检察建设,构建并推广19个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探索解决监督线索难发现、质效不突出等瓶颈问题;搭建完成“OA”办公自动化框架,确保日常工作“全程留痕”;两级院诉讼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相关各方面查阅档案提供更加便捷的条件。
六、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检察自觉接受监督制约
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公正规范文明行使检察权。
一是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两级院坚持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38次,办理人大审议意见12件,接受人大、政协各类监督检查41次。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工作联络,推送检察信息200余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6人,听取意见建议72条,努力保障代表委员知情权、监督权,为代表委员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二是全面接受多方监督。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主动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对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召开399场听证会,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为律师提供网上阅卷125人次,为案件当事人提供程序性信息查询816次,在保障律师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自觉接受其监督。
三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08人次。发布程序性信息3862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18件,公开法律文书1140份,同时做好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召开1场新闻发布会,在“两微一端”上发布各类检察信息2.5万余条,阅读量达百万次。
一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初心如磐、奋楫笃行,10个案例入选最高检、最高法、省检察院典型(优秀)案件,2件检察建议入选省级以上优秀检察建议,25个集体、23名个人被省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获市委目标考核和全省检察工作优秀单位,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各政法单位协作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不足,在法治护航举措上仍需深化。二是法律监督质效距离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还有差距,在提供检察产品上仍需精益求精。三是检察队伍职业素养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还有不适应,在专业化建设上仍需发力。我们将高度重视以上问题以及各位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认真整改。
2023年工作任务
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以落实全省开展“三个年”活动部署为抓手,紧扣全市高质量发展创新提升目标,遵循“三个一”工作思路,以抓好大统筹为基础,以抓好大质效为目标,以抓好大品牌为突破,以抓好大数据为支撑,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奋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咸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锚定检察方向。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年的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常学常新、真信笃行。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从思想上、行动上全面做到“两个维护”。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加强向党委请示汇报,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二是扛起责任担当,展现检察作为。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侵害群众生命财产犯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服务咸阳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积极落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尽最大力量激发和保护市场主体和创新活力。落实好检察建议在诉源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把监督办案职能向社会深层治理领域延伸。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质效。深入贯彻“中发28号”、“陕发6号”文件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推进检察业务一体化融合发展。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强化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监督效果;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做实双向衔接;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提升办案质效。把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融入社会治理。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根基。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让检察队伍有灵魂、检察业务有方向。完善办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对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激励约束,向科学管理要“战斗力”。以薄弱基层院“脱薄”为牵引,推动基层院建设再上新台阶。发扬斗争精神,巩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及本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踔厉奋发、埋头苦干,为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助推咸阳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贡献更优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