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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4-03-20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之十八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0日在咸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其敏

各位代表:

我代表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始终突出检察工作主题,进一步明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工作理念,不断明晰检察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深化工作理念。2013年4月,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酝酿讨论,深化并确立了“以民为本、大局为重、法纪至上、公正为怀、务实为基、创新为魂”的工作理念,用以引领和指导全市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是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我们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完善并形成了“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业务建设为中心,以办案质量为生命,以基层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强班子、带队伍、建机制、抓办案、提素质、树形象”的工作思路,确保全市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明确奋斗目标。在传承和发扬上届领导班子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固强补弱、科学发展,整体推进、创先争优”新的奋斗目标,以此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推进工作。

四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研究制定了“强班子,不断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带队伍,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和创造性;建机制,确保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抓办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素质,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树形象,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工作措施,确保新的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奋斗目标得以有效落实。

二、坚持依法履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依法履职为途径,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切实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服务和保障咸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2013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323人,提起公诉2755人,同比分别下降3.1%和3.9%。重点打击了杀人、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500人、起诉1703人,分别占批捕、起诉刑事犯罪嫌疑人总数的64.6%和61.8%,始终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慎捕慎诉,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22件3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依法不起诉31件46人,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334件。健全完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办案制度,切实加强不捕不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推行下访、巡访、领导包案、预约接访、联合接访和公开听证答询等制度,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940件,同比下降1.6 %;办理举报人奖励98人(次),同比上升3.3 %;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82件,同比上升2.8 %;落实救助金额73.9万元,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连续6年未发生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访,实现了预期控制目标。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检察官进社区(村)”、“两下移三贴近”、“走千访万”等活动,坚持检力下沉,服务基层群众。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并纠正271件,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和转化。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有案必办、突出重点,确保质量、提高效率,增强效果、保证安全”的总体要求,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33件179人,同比上升6.8%。其中,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110件138人,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3件4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同比上升21%。

一是坚持突出办案重点。不断加强侦查能力建设,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优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特大案件63件,同比上升18.9%。立办了九冶公司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韩某,彩虹蓝光公司原总经理刘某,彩虹光伏公司原总经理刘某等县处级领导干部受贿要案5件,同比上升66.7%,大要案比例占61.8%。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6件,同比上升2倍。依法起诉了渭南市住建局建管科原科长侯某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5200万元的“小官大贪”案,被告人侯某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二是积极服从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重点领域、敏感部位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审批、招标投标等环节的党政机关人员职务犯罪5件5人,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银行信贷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3件3人,集中查办国土资源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8件20人。

三是切实保障民生民利。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容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职务犯罪问题,依法查办发生在农机家电下乡补贴、征地补偿、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91件114人,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企业改制等领域的职务犯罪12件19人,查办医疗卫生、教育、食品安全领域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5件9人。

四是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社会化预防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219次,受教育19436人次。结合执法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138件。坚持职务犯罪预防年报制度,为咸阳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三)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着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2013年,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共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83件,侦查机关主动立案77件,通知侦查机关立案4件,已全部立案;纠正侦查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65件,纠正漏捕270人、漏诉188人,追加漏罪104宗,同比分别上升2.6%、1.5%、4.9%和5.2%;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并纠正328件,同比上升17%。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共列席法院审委会1257人次,市院向市中级法院抗诉5件,向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3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并纠正178件。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规范和加强驻所检察室建设,与看守所执法信息和监控联网,对监管活动实行动态监督,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继续完善落实超期羁押预警提示工作机制,保持了2007年6月以来无超期羁押案件的记录;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551件,发现不当并纠正71件,同比上升13%。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对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18件,发《再审检察建议》47件,法院采纳42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02件,法院采纳95件,同比上升11.8%;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2件,法院采纳91件,同比上升23 %,维护了司法公正,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013年,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坚持按照“军队的纪律、学校的氛围、家庭的温暖”的管理模式,对干警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一)强化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一是通过认真开展“改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主题教育、“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集中教育实践、“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教育实践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调研等活动,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检察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二是以“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干警”创建活动为契机,为干警购买法律、经济、科学、文化等9大类书籍1500余本,鼓励和引导干警加强学习,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按照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做好中青年干警“传帮带”工作。按照市委的部署和安排,市院选派4名年轻干部到基层院挂职副检察长,选调基层院4名年轻干部到市院挂职局长助理或副处长,为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四是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先后组织360人(次)参加高检院、省院组织的基层院检察长、高级检察官以及中青年业务骨干培训,市院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9期,培训干警1200人(次),检察干警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是以管理科学化为目标,坚持用制度和机制管人管事管案,制定或修订完善决策议事、机关管理、监督制约等制度40多项,进一步规范办公办案流程,时刻警示干警并接受各界监督。二是全面推行案件集中管理、全程网上办案,建立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新机制,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科学化、规范化、全程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三是不断健全完善并全面推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表三卡”、案件回访、执法档案、检务督察、检务公开等制度,加强内部监督,促进文明办案。四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弘扬新风正气,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防止和减少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检察干警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全市检察工作整体推进

一是认真落实市院派员参加基层院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市院党组成员联系基层院、市院巡视基层院、任职前廉政谈话和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廉等制度。2013年12月,渭城、武功、乾县、泾阳4个基层院检察长向市院述职述廉。二是研究制定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切实增强可操作性,防止和杜绝模棱两可,便于基层院贯彻落实。2013年先后两次召开全市检察工作推进会,先后3次召开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分析会,对照考核目标,查漏补缺,议定措施,帮助和指导基层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三是市院和14个基层院的案件管理系统、规范化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局域网、三级检察专线网、三级语音专线网和视频会议系统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均建成并投入应用,有效地提升了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坚持依法办事,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是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和重大案件办理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二是坚持认真客观地向人代会、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决议,依法提请人大任免检察人员,主动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的视察和评议。坚持“两会”期间派员列席各代表团对检察工作报告的评议,听取并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去年11、12月份,先后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信访工作和在咸部分省人大代表对全市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情况的实地视察,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2011年以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并对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制定措施,切实整改落实。三是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推进特约检察员工作,聘任7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作为特约检察员,参与对检察工作的研讨、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和重大决策咨询、论证等;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聘请39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实施监督。2013年,共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6件,监督效果良好。四是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调研、“检察官进社区(村)”、“两下移三贴近”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增加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在2013年度全省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中,我市检察系统综合满意率为80.1%,同比上升了1.41个百分点,上升幅度位居全省检察系统第二。

目前,全市检察干警心齐气顺、风正劲足,凝聚力、向心力明显增强。2013年,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在全省检察系统综合考核中位居第二。两级院共有13个集体或工作项目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表彰,2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县(区)两级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一些检察干警化解社会矛盾、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的经验和方法还比较欠缺,执法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更新转变。三是个别检察干部还存在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问题。四是队伍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信息化条件下科技应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一些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短缺问题仍未完全解决,检务保障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以及各位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五、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五次、七次、八次全会,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继续坚持既定的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奋斗目标,低调务实,埋头苦干,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实现“四强三领先”的“咸阳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注重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和保障我市发展大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把执法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进一步明确工作重心,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服务措施,充分发挥职能,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紧紧围绕实现“四强三领先”的“咸阳梦”,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依法严惩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彻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妥善处理好群众诉求,定分止争,促进和谐。

(三)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既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要注重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继续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破坏农村稳定、危害农业发展、侵害农民权益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坚决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等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进一步深化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加强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贯彻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积极稳妥地落实好各项检察改革措施,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案件,切实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五)更加注重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公信力。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和全体干警的宗旨意识,切实转变纪律作风。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继续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断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六)更加注重正确行使检察权,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坚持认真客观地向人代会、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决议,主动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的视察和评议,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并及时答复。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纪委党内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高点定位、开拓创新,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实现“四强三领先”的“咸阳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大会秘书处 2014年2月1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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