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促进县域内古树名木生存和保护工作,2021年下半年,武功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根据《咸阳市武功县古树/名木一览表》对全县树龄100年以上古树名木进行实地查看,并向村干部、村民详细了解日常管护情况。经查看走访,发现存在未悬挂古树保护牌、树下砌有神龛、堆积柴草杂物、设置垃圾桶等影响古树正常生长的情况,部分百年以上古树未登记纳入保护范围。针对上述问题,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古树保护。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行政机关积极作为,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古树名木保护不到位问题立行立改,迅速组织人员清理树下空间乱堆乱建,采取了确定养护责任单位、专人定期巡查、设置保护围栏、悬挂保护牌、宣传警示牌等保护措施,并及时书面回复该院。为确保整改实效,近日,武功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对整改效果进行回访查看,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内容全部落实到位,切实履行了古树名木保护责任。
整改前
整改后
古树名木见证了历史的变迁,承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寄托。下一步,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着力于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守护乡村风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人民群众从公益诉讼工作中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