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这回轻伤害的事还要闹的无休无止,没想到检察官帮助我们解开了多年的心结,促成两家和解。”6月11日,在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昭仁街道办小东庄村委会,村民成某和郝某两家多年积怨终于化解,双方代表摒弃前嫌握手言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互相履行,言语间满是对检察官的感激。
积怨起因:一次冲突背后的多年邻里矛盾凸显
2025年3月21日,年近60岁的郝某在自家门口劳作时,与邻居成某夫妇因“偷看”争议发生肢体冲突,致62岁的成某左手示指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郝某认为对方先动手且自己也有伤情,拒绝赔偿。6月6日,郝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请长武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受案后,承办检察官宋晓娜审阅了全案证据材料,发现双方因邻里琐事积怨已久,本次又因邻里纠纷引发故意伤害犯罪,如果对郝某“一捕了之”机械办案,很可能催化两家矛盾再次升级。随后,检察官决定前往看守所提审郝某,开展普法教育和释法说理,在检察官耐心讲解及温情教育下,郝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对方的损失。
调解过程:从“背对背”疏导到“面对面”和解
6月11日上午10时,检察官一行来到被害人成某家,“背对背”听取意见,成某表示有协商意愿,但相关单位已多次调解,赔偿金额的分歧太大,情绪激动,扬言上访。检察官一方面疏导成某情绪,建议其回归理性协商,避免矛盾激化,另一方面从法理情的角度,讲解“正当索赔”“漫天要价”的法律边界,列举过度索赔导致案件久拖不决的案例,将诉求引导至合理区间。2小时后,成某转变思想,愿意将赔偿数额适当降低。检察官随即邀请村委会主任联系郝某家属,讲述两家过往,唤醒邻里亲情,释明赔偿谅解的影响,郝家逐步接受成某赔偿数额。
下午3时,检察官联合辖区公安民警、村委会主任参与,组织双方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成、郝两家倾诉心声,排积解怨,不计过往。4时许,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制作和解协议,成某接受赔礼道歉和赔偿金额,承担郝某全部损失,双方当场支付,并出具谅解书,保证以后不再因琐事发生冲突。这场庄重而温暖的和解使两个家庭的多年的积怨一日化解,为邻里亲情开启了“弥合路”。
司法温度:从决定不批捕到相对不诉的全程跟进
6月13日,长武县检察院决定作出不批准逮捕。6月17日,案件移送长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再次“回访”,发现两家关系逐渐缓和,向好发展。6月19日,经公开听证,长武县检察院对郝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长武县检察院负责同志表示:“该案的办理,是我院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发挥普通刑事检察职能,将司法温度与智慧融入办案全程,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彰显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