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三个年”活动部署,以知识产权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4月26日,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在县梨园广场设置普法宣传点,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
宣传期间,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的主题,通过现场设立宣传展板,向街边商户、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多途径宣传知识产权知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活动中,发放了宣传资料1000余份。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不仅让群众了解知识产权就在身边,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也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聚焦省委“三个年”活动部署,发挥检察职能,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增强群众知识产权意识,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效能,为县域知识产权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敲重点!知识产权普法篇:
一、知识产权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义: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知识产权有什么?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
(一) 著作权 :著作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人身权主要是指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主要是指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著作权的保护期: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二) 工业产权 :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三、刑法规定的知识产权犯罪有哪些?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包括侵犯商标类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侵犯专利类犯罪:假冒专利罪 ;侵犯著作权类犯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侵犯商业秘密类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四、检察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作用是什么?
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履行法律赋予的司法职责,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依法行使批捕、起诉的职权,推动顺利进入审判,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使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1.通过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启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程序,为打 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法治保障;
2.通过履行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行为的监督职能,防止“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3.通过履行立案监督职能,防止有案不立或不应立案而立案;
4.通过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保障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