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之二十六
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4月19日在淳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十八届六次、七次全会和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结合上级院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年办理各类案件395件,发出检察建议62份。为服务保障淳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为大局服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稳定促发展
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治犯罪是检察机关维护稳定的基本职责。全年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1人,提起公诉108人,同比分别下降37.8%和24.5%。对严重犯罪保持“严”的震慑。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8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犯罪,起诉9人。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刑事案件16人,有力维护交通安全;办理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人,合力打击职务犯罪。办理的“聚乐168”“虎盟”开设赌场案累计追赃2400余万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村霸”等黑恶势力集中整治活动。
宽严相济促犯罪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3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9人,同比分别下降50%和62%。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4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8%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3%。
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与8家企业负责人深入座谈,了解企业发展现状、法律及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4次。开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加大对法院财产刑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探索水资源环境保护新模式,不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共同推进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牵头联合设立屯庄水库水源地司法保护联络站;协同联合设立仲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站,并建立相关机制。发出生态环境保护类诉前检察建议10件,助力乡村环境卫生提升,督促清运处理垃圾240余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法院已判决并支持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人自愿认购合计价值15098.3元的240.791吨碳汇。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驻村工作队协助销售玉米、苹果及蔬菜等农副产品20余万元;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工会共计购买农副产品1.3万元。在办理唐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中,发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存在管理漏洞,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促进县域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行。
二、为人民司法,在检察履职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紧紧围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聚焦重点人群护民生,累计办理涉民生案件31件。扎实推进“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会同县民政局等单位对县域内养老机构进行走访,落实养老机构备案登记、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及从业禁止制度。救助未成年人、困难妇女、脱贫户等群体2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3万元。以网络餐饮等重点领域整治为切入点,对县域内入驻的外卖企业未规范包装、未公示相关证照、公示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开展排查整改,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践行“枫桥经验”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出台《关于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工作制度》,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55人次,落实7日内程序性答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规定,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3件。与县法院联合进驻县“一站式”信访矛盾受理调处化解中心司法调解室。
合力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对附条件不起诉的5名未成年人开展跟踪帮教,对被害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2份。联合县妇联开展“一对一家庭定制式”心理疏导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5人。先后举办“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红领巾法学院”青少年法治宣传、模拟法庭实践等活动。进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等法治宣传20余场次。聘请96名中小学生组建了“法治小宣传员”队伍。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由10件下降至6件,同比下降40%。
三、为法治担当,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充分发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5件。追加逮捕4人、追加起诉4人。召开案件研讨联席会议3次,提前介入“10.16入室抢劫案”等重大案件6件,同堂培训5次,提供常态化咨询28次。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制定《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健全快速办理机制,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36%,以速裁推动轻罪治理。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充分释法说理,做到息诉罢访。在市检察院支持指导下,办理抗诉案件1件,获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
坚持每季度对辖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检查全覆盖,核查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情况,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看守所、司法局、法院共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件,采纳率100%,违法情形均已整改完毕。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9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审判违法监督案件5件、执行监督案件10件,支持起诉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均被采纳。在办理一起当事人申请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时发现该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但在了解到当事人的现实困难后,通过调查取证、实地走访,并协调促进职能部门为当事人解决了因离婚调解书与户籍姓名不一致而导致的户口无法迁移的实际困难。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件,其中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行政诉讼执行监督案件1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9件,共计发出检察建议11件,均被采纳。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0件,对已作出不起诉决定但需给予行政处罚的5件6人案件,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5份,均被采纳。
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磋商2件,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6份。开展了“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秋冬季食品药品安全”“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等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履职中发现的企业未依法缴纳水资源税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经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后共追缴水资源税65032.8元、滞纳金18752.93元;针对公共充电桩附近未配备消防安全设施的隐患,以及“窨井盖”“减速带”等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开展排查整治,维护了公共安全;针对县城直饮水销售、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政务信息公开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问题,分别发出检察建议予以规范纠正,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共申请应用监督模型10个,调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医保基金、企业水资源税等相关数据共3万余条,发现案件线索18条,立案18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其中运用“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防返贫工作法律监督模型”发现司法救助线索8条,救助脱贫监测户8人,发放救助金3.1万元。
四、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在人民监督下依法履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任免检察员2名。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参加检务活动20人次,办结人大代表转办建议2件。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意见建议。为3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赠送电影《第二十条》观影票,直观深入了解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活动22件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向案件当事人全面公开办案进程、办理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检察法律文书。通过“两微一端”宣传各类检察信息934条。
五、强化自身建设,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铸牢忠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时向党委、上级院请示汇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参加县委政法委政治轮训5人次。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铸牢初心使命。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场、观看警示教育片3部。切实推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见行见效。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按照中省市政法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三个规定”宣传月活动,“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全年共计填报17件,其中院班子成员填报10件。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
严格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2次。对自媒体及门户网站指定专人监管、维护、更新、自查、清理,全年无舆情事件。常态化开展网评工作60余次,有效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占领。
加强专业素能建设。持续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常态化召开检委会学习会,积极参加网络教育、脱产学习、传导式培训。参加最高检、省市院脱产培训29人(次)。2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名干警获评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1名干警荣立全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5名干警获得县级荣誉。
各位代表,淳化检察院取得的进步与发展,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措施不足;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不够,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高;三是检察队伍结构需要优化,专业化建设还不平衡。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久久为功,聚力改进。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及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贴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紧贴社会治理难点堵点,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推进“四个淳化”建设阔步前行,贡献淳化检察力量。
一要以绝对忠诚捍卫“两个确立”。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新要求,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淳化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主动融入服务中心大局。突出“三个紧贴”,打击刑事犯罪,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对土地闲置、面源污染治理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三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三个善于”要求,落细落实检察机关与各执法司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体制机制。认真落实最高检新修订的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健全检察业务管理机制,持续加强对人和对案的管理,提高检察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规范化水平。
四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强化检察队伍素能。加强政治能力培养。加强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紧缺人才培养。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持续深化党纪学习与警示教育,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科技赋能法律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守正创新、真抓实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推动淳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