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9-32772578 检察服务中心:029-12309
当前位置: 首页 > 头条

淳化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在行动(第一期)

发布时间: 2022-04-15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5日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校园环境。近期,淳化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开展了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六名法治副校长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专项整治以及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等多个方面开展了相关活动。

 

3月30日下午,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军,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卜家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该校学生讲授交通安全知识,并采取向学生发放《未成年人驾驶车辆情况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该校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辆的基本情况。

 

 

 

3月30日上午,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齐新前往方里中学,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60余份并对学校食堂分餐制度、食品采购与存放、餐具消毒等情况进行查看,对学生宿舍情况进行仔细询问并实地查看,确保学生用餐、住宿安全。

 

 

 

4月1日上午,第三检察部主任李超同志前往润镇中学,为全校200余名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课堂上李检察官采取一问一答互动的授课方式,内容着重如何树立法治观念,将法治之光一代代的传承下去出发鼓励同学尊法守法、努力学习早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课堂结束之后,师生反响热烈。

 

 

 

4月1日下午,淳化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魏峰淳化县马家中学进行法治宣传,为马家中学七八年级学生做了题为增强法治意识争做守法小公民的法治讲座,随后进行了未成年人驾驶车辆情况调查问卷,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3月28日下午,在第2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淳化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兼职法治副校长宋漫来到铁王中学,开展了以“反对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活动通过讲授法治课、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在“对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授课中,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如何远离违法犯罪、保护自身权益等方面,运用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方式,引导同学们树立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3月30日下午,淳化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杨蓉来到十里塬小学,为该校六年级学生讲授题为《学习法律知识 争做守法小公民》的法治课,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鲜活的案例主要讲授了校园欺凌的行为表现、发生原因和应对校园欺凌的方式,课堂气氛活跃,获得师生的一致好评。 

 

下一阶段,淳化县检察院将通过“走出去、迎进来”等多种方式继续开展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

 

相关名词简介:

1、法治副校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应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历年来,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等业务部门干警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在辖区内校园多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2019年,淳化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教育局进行协商后,该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检察官共13人兼任淳化县13个学区及学校的法治副校长。2022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发布《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淳化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教育部门及时会商,建立了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的方案。

2、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专项整治活动:近年来,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各类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情况日趋严重。2021年11月,淳化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教育局等部门进行座谈协商,决定在相关部门的共同推动下,开展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专项整治活动。

3、“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检察建议发布后,最高检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在辖区内推进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