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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微课堂】《民法典》到来,个体工商户需要注意些什么?

发布时间: 2021-05-21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1日

   第十一期:《民法典》到来,个体工商户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一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二、民事诉讼活动中如何认定个体工商户的民事主体为诉讼当事人呢?
    相信一定有人遇到过家里亲戚朋友请求帮忙注册工商信息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说到这,大家一定要注意了,因为你自己实名帮别人注册的工商信息,按照法律规定你便是这个个体工商户的民事主体。
    并且在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中,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信息为诉讼当事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同时,在出现负债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的应当以个人财产承担债务。也就是说作为帮忙注册办理执照的你要和实际经营者共同承担债务。
    三、那么作为自然人来说可不可以利用自己信息帮他人注册工商信息办理营业执照呢?
    答案是一定不可以,提供虚假信息帮助他人办理营业执照不仅仅会导致你承担债务风险,它还会令你遭受处罚。
    四、关联法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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