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淳化县人民检察院与淳化县自然资源局的相互协作配合,深入开展检察机关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解决自然资源局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淳化县人民检察院与淳化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在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两部门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协作机制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意见》明确,两部门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申请、立案及进展等事项实行信息共享;双方建立案情通报机制、案件移送机制,对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重大事项及舆情等相互通报,对发现的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线索及时进行移送。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自然资源局存在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时,可提出检察建议。
《意见》决定,两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行政非诉执行相关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工作举措,推进工作发展。
《意见》立足检察机关行政检察职能,坚持依法监督和支持协作相结合,着力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是该院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的重大举措。
下一步,两部门将积极推动《意见》落实,促进行政非诉执行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