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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开学季 淳检在行动

发布时间: 2020-04-16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6日

   4月13,在学生和家长的期待下,我县淳化中学、冶峪中学终于迎来了开学,淳化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4名检察干警也带着自己的“礼物”来到各学校报名点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及法制宣传工作。

   各学校报名点均设置了防疫检测点、临时隔离点、交通秩序维护点等,学生和家长有序排队进行检测及报名工作。 

未检检察干警来到淳化中学、冶峪中学报名点后,向学校、家长及学生宣传在疫情防控期间应注意的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主要以发送宣传页、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在场学生、家长、学校工作人员等宣传法律法规,告悉权利义务,并将制作的《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给家长和学校的权利义务告知书》发送到每个人手中。本次活动,共发放告知书2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次。

   该院制作的告知书主要为疫情防控期间的权利义务:

   ●家长篇。

   权利:1、知悉孩子所在学校疫情防控措施。2、知悉孩子所在学校教师和相关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权利。3、知悉孩子所在班级和宿舍成员健康状况的权利。

   义务:1、配合学校履行相关防疫措施。2、为孩子配备相关防疫措施。3、对孩子进行防疫知识教育。4、检查孩子在家期间身体状况,保证孩子健康入学的义务。

   ●学校篇。

   权利:1、有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在校园内开展防疫防控工作的权利。2、为疫情防控需要,又想家长了解学生行程动向的权利。

   义务:1、有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义务。2、有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教师和宿舍的义务。3、有掌握师生员工基本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的义务。4、有保护学生、家长和教职工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的义务。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最后,未检工作检察官刘博倡议:家校之间要紧密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理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序、安全的开展报名入学工作,努力为孩子们构建一张安全有效的防护网,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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