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近日,淳化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卫健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共同印发《淳化县关于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密“防护网”。
该《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强制报告的主体、应报告情形、报告流程及办理程序,通过建立线索移送、联防联办、共建共治、联系会议、联络员制度,督促机制对各部门职能职责明确分工,进一步细化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措施。该《实施办法》的出台,将强制报告义务与多部门快速响应深度绑定,有效破解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问题。
下一步,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发挥检察职能强化综合履职,协同各方力量,多管齐下,不断拓宽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度、覆盖面,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切切实实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保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