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1年2月起到2023年2月止,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全面服务社会综合治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及最高检专项活动精神,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乡村振兴。7月28日,淳化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深入润镇,开展司法救助线索走访调查,实地了解受害者家庭情况。
和某的儿媳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儿子自小患有顽固性皮肤病需长期药物治疗,和某本人患有心脏病一级、高血压和糖尿病,需要大量费用,家中还有两个未成年孙女上学需要开销,家庭经济困难。第三检察部主任李超同志详细了解受害者和某的家庭收入情况、因案支出的医疗费用及丧葬费用并询问是否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向其介绍国家司法救助的范围、条件和救助程序等方面内容,进一步引导和某提供证据材料,并对和某的家庭遭遇表示同情,检察院也会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提供实际帮助。
走访过程中,偶遇村民售卖蔬菜,第三检察部干警上前亲切的询问目前的收成、销路情况,对一些趁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不法行为,还请群众监督及时反馈,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利益。对村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告知群众可以及时拨打12309进行咨询,切实做到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群众事情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托“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司法救助工作靠前服务、深度融入、及时发现线索,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同时不断优化检察职能,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