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下午,彬州市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大会,彬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史泰龙受邀参会,就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进行了普法宣讲。

会上,史泰龙讲解了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法律依据、目标、程序和措施,重点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义务。同时从身份意识、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三个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遵规守纪,做到谨言慎行;二要服从管理,严格要求自己;三要加强学习,提升自身技能;四要心存感恩,回报社会。在强调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和服从管理的同时,殷切期望他们重新做人、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