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推动检察案件办理质效全面提升,近期,我院召开了2025年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梁宁参加会议并讲话,全体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此次评查工作,由员额检察官交叉评查,围绕案件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文书规范、程序合法性等逐项核查。案件管理部门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以评促改、以查促优”的方式,为案件办理工作“把脉问诊”。
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落实“三个管理”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要求:
一是检察官要深刻认识到“评查就是办案”,要自觉落实“每案必检”要求。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是压实司法责任的必然要求,更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必然要求,要自觉接受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监督。
二是案件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有针对性的确定重点案件类型和重点办案领域,安排专项评查,要对评查结果及时汇总反馈,通过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实体、程序、效果上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由表及里、督促整改,更好的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是案管部门要与政治部、检务督察部门联动发力,强化评查结果的运用,使检察官的晋升、员额的退出与遴选、办案司法责任等与案件质量评果结果密切挂钩,规范依法履职保障和追责惩戒机制,统筹推进“管案”与“管人”相衔接,切实把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具体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组织、每一名检察官,推动“三个管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