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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寻保传”】寻访古豳公刘墓 共促文脉新保护

发布时间: 2025-04-16
  4月14日,彬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与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前往龙高镇,实地寻访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刘墓”,扎实开展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
  公刘墓,先周墓葬,传说是公刘的葬地。公刘墓位于彬州市龙高镇土陵村泾河北岸的山谷之间,墓丘长1500米,高约50米,占地500余亩,形若蟠龙,素有“周墓蟠龙”之称,又因其四周环山,大河绕行,形似盆中游鱼,故又被俗称为“金盆养鱼”。是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明朝张金度曾以诗表达对公刘墓的赞叹:“一笃开天统,千山构地灵。葱茏环王气,突兀现奇形。云暗龙长伏,烟深鹤欲瞑。东风谁做主,陇草自青青。”
  公刘,亦称姬刘,是周部族的杰出首领,是后稷的曾孙,周文王的十代祖先,以其卓越地位被尊称为“公”。当夏后氏当政之时,他的祖父失掉了后稷官职位,出走到了戎狄的地方,数年后传至公刘。他始终勤苦,以身作则,不辞辛苦地领导和团结部族群众,着手恢复后稷的事业,务耕种,行地宜,使行者有资,居者有蓄积,并积极地创造条件,在皇、涧两岸定居下来,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由此逐渐振兴起来,因此,他一直受到历代周人的歌颂和赞扬。
  寻访过程中,检察干警通过实地查看、现场听取文物的历史渊源和保护现状,详细了解文物保护工作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文物古迹保护、解决保护困境方面,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探讨交流,形成检行文物保护合力,共同助推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传承工作。
  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下一步,彬州市检察院将以寻访为契机,持续开展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深入推动检察监督履职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度融合,深切体悟优秀传统文化,依法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为彬州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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