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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宽容理解记心间,放火泄愤要不得

发布时间: 2023-12-29
  “我太鲁莽了,现在想想都后怕,以后我要彻底改改自己的暴躁脾气,和媳妇之间多交流多沟通,绝不再做傻事了……”近日,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放火案件,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和开导,犯罪嫌疑人郑某懊悔万分。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一天,妻子和郑某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后,便独自一人来到城区,借宿亲戚家,郑某多次打电话、发微信联系妻子,均未得到回应,于是恼羞成怒,通过微信向妻子撂下狠话,其妻为维护家庭和睦,便主动返回家中。为发泄心中不满,吓唬妻子,郑某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泼洒在地面上,并作势要点燃,在妻子好言规劝阻止下,郑某逐渐冷静,并及时通风清理地面,所幸未造成严重后果。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检察官提醒
  公共安全是不可触碰的底线,放火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高层建筑一旦着火,如果扑救不及时,就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刻也不能大意。“家和万事兴”,遇到家庭矛盾,最需要的就是理解和宽容,冷静处理,切莫为争一时之气,做出冲动之举,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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