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时,总有那么一群人无私奉献、奋战一线,她们就是负重逆行、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在第112个“国际护士节”来临之际,让我们向这群守护生命的卫士,致以节日的问候并献上一份特别的“礼物”。
问题一
问:我国护士有哪些权利?有哪些保护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
答:根据《护士条例》相关规定,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护士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等各类合法权益。
此外,《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作为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该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
问题二
问:护士在执业中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答:(一)医嘱把关不严或违规会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
工作中,常有护士因各种原因没有正确执行医嘱,导致患者发生意外。那么,护士在执业中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如何处理呢?
《护士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护士发现医嘱违规,未报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二)违规泄露患者隐私会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
护士在执业中或是因法律意识淡薄,或是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为了一点蝇头微利而冒险贩卖患者隐私,该行为严重侵权,有可能会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因此,广大医护人员要重视保护患者的病历、隐私等个人信息,这不仅是工作职责,更体现着医德风范。
(三)帮助醉驾亲友掉包检查会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
有亲朋好友醉酒驾驶机动车,需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时,有些护士往往会碍于情面,利用职务便利帮其掉包血液样本,导致酒精检测数据失真甚至为零,实施该行为有可能会触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护人员要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增强法治观念,针对各种违规违法行为要敢于拒绝,严格规范执业行为,这不仅是职责所在,更是对自己的保护。
问题三
问:护士在执业中有哪些免责事由?
答:《民法典》在第七编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部分,涉医部分共十一个条款,其中第一千二百二十条规定了紧急医疗措施权,赋予了医疗机构在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时,抢救病患的权利,践行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如果同时存在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
该条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为医护人员安心治病救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保驾护航。
问题四
问:针对“医闹”行为,法律有哪些规定?
答:(一)冲击医疗机构,扰乱医疗秩序的会触犯哪些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以暴力、恐吓或者其他方式威胁医护人员的会触犯哪些法律?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拉横幅、发传单,公然侮辱医护人员的会触犯哪些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四)为讨要说法,逼迫医护人员不准离开办公室等场所的会触犯哪些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