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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委书记钟伟对我院司法救助工作高度肯定

发布时间: 2020-01-10

彬州市委书记钟伟对我院司法救助工作高度肯定

 

2019年12月27日,彬州脱贫攻坚简报第20期刊发了《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信息。2020年1月7日,彬州市委书记钟伟作出批示,认为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扶贫”的作法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传递了司法温情,希望检察工作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办案中不断探索发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的好办法。

1月8日上午,我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昌传达了市委书记钟伟的批示。他指出,钟伟书记的批示既是对我院司法救助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院贯彻新司法理念的高度评价,更是对我院全体检察干警巨大的鼓励和鞭策。

陈建昌指出,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我院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五场攻坚战”,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落实中央、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以办案为依托,多措并举,积极作为,深入开展“司法救助+扶贫”行动,切实把国家司法救作为服务保障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走出生活困境。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认真执行我院《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分工,落实与扶贫、民政、妇联、乡镇、残联等部门的定期沟通衔接机制,及时收集、核查司法救助线索,共享救助信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联动、线索移送、案件协作、跟踪回访等四大协作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形成扶贫与救助的强大合力。

第二,要落实好绿色通道机制,让贫困群众少跑路。对涉贫困户司法救助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评估,加快审批节奏,通过转账直接将救助金打入救助对象的银行账户,及时给予救助。

第三,注重多维宣传,传递司法温情。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规定,提高群众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度,让确需救助的当事人都能及时提出救助申请,延伸救助实效,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积极邀请当地党委政府、村干部、群众代表以及新闻媒体共同参加救助金发放仪式,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四,积极主动作为,实施精准救助。为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实现了救助工作变“被动等案件上门”为主到“主动排查、挖掘救助案源”的转变,定期开展排查,重点就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或重伤、交通肇事等易造成当事人重大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的案件进行逐案审查,分析排查出有救助可能的案件,并及时告知当事人具有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采取措施积极救助,努力做到“应救尽救”,让救助款真正既救急又救贫。

第五,定期开展回访,巩固救助成效。办案部门要定期通过电话或组织干警到被救助对象居住地进行回访,全面了解掌握救助对象的生活现状,及时巩固司法救助工作成效。安排村委会对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保证司法救助金的专款专用,对特别困难的对象制定后续帮扶措施,耐心为救助对象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动态关注司法救助效果,彰显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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