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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雷:坚持宪法定位 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要依据宪法定位,切实增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省工作大局,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保障“五新”战略实施

杨春雷:坚持宪法定位 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全国两会精神和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陕西省检察院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12个字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对如何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进行全面谋划。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要依据宪法定位,切实增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省工作大局, 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服务。

紧盯“追赶超越”定位

《人民监督》:我们了解到,去年陕西检察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陕西人代会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报告赞成率达到99.63%,创历史最高,成绩的背后,陕西检察工作有哪些亮点?

杨春雷:2017 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紧盯“ 追赶超越”定位,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省大局取得了新成就。紧紧围绕“五新”战略任务,立足检察职能,维护市场经济安全,服务和保障民生,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全省追赶超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和谐稳定取得新成效。牢牢把握中央、省委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五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1万人,起诉14.1万人。三是坚持惩防并重,依法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取得新成绩。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9325人,同比上升32%。四是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有了新贡献。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严格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989件。提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检察意见4476件。集中清理、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285人。五是强化检察理论硏究和检察技术工作,为检察工作提供了新支撑。围绕检察工作重点、难点以及检察改革,形成一批有深度、有对策、有影响的理论调研成果;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完成了办案、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六大平台建设。六是坚持从严管理,机关作风和检察队伍有了新形象。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持续纠正“四风”问题。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打造了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七是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检务保障取得了新成效。坚持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不断强化经费保障、科技装备保障、后勤服务保障,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八是勇于攻坚克难,司法体制改革有了新突破。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检深化司法改革各项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省检察院牵头的27项改革任务,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已全部完成。

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

《人民监督》: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及《监察法》,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踏上新征程。结合陕西实际情况,如何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效果,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

杨春雷: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我们要深刻认识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持人民检察院的宪法定位,聚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刑事检察工作。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监督机制,落实人权法治保障要求,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创新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细化和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程序,完善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制度。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善“捕、诉、侦、防”一体化机制,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体系。推动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切实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二是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争创全国一流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为工作目标,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规范裁判结果监督,加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积极开展非诉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专项行动,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关注社会热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督,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探索建立公益诉讼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向有关部门移送制度,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三是全面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加强维稳信息预警防控与研判,及时化解各类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全面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促进依法、规范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纠防冤错案件长效机制,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和“两见面”制度,强化反向审视、内部监督和权利救济保障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一带一路”提供法律保障

《人民监督》:在“一带一路”大格局下,陕西省提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和“一带一路”核心区。在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中,陕西检察机关取得了哪些经验,如何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杨春雷: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我省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和“一带一路”核心区的战略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一是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惩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毒品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二是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发挥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营造我省“一带一路”建设“风清气正”的投资环境。三是参与整顿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视防范经济风险,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围绕政府投资安全,査办项目决策、招投标等环节职务犯罪。四是依法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制定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22条意见,查办侵害非公经济合法权益职务犯罪。结合办案开展犯罪预防,促进企业严格管理、规范经营。今年,陕西检察机关将按照《陕西省“一带一路”建设2018 年行动计划》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围绕丝路金融中心建设,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领域犯罪。重点惩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结合办案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健全金融监管体系。二是围绕国际文化旅游中心建设,加大公益诉讼力度,重点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黄河、渭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文化旅游开发热点地区开展工作,依法守护三秦大地的山山水水。三是依法惩治危害“一带一路”建设的各类犯罪。从严从速惩治危害对外贸易、自贸区和自贸港建设的犯罪,严厉打击在建设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行业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恶意阻工的行为,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推动我省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四是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重视对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的平等保护,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增强企业家信心和财富安全感。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以延安精神创检察品牌

《人民监督》:延安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也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它对中国历史进程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历史影响。如何将延安精神融入新时代检察工作?

杨春雷:我理解的延安精神主要内涵应该包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延安精神”,首先要旗帜鲜明地把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上求实效。二要解放思想,开拓思路。要保持敢于实践、主动开放的创新精神和居安思危、不进则退的忧患意识,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提升检察工作的开拓性、创造性和前瞻性。要紧紧围绕国家和地区重大发展战略,创新服务保障的方式方法,以法律监督工作的高质量保障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高质量。要敢于直面检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调研,深入思考,善于总结,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要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念,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活动,依法打击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侵财、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努力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要干事创业,追赶超越。我省目前正处于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陕西检察机关要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聚焦“五个扎实”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协调发展;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大兴干事创业之风,激发干警活力斗志,为陕西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人民监督》:2017年,最高检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陕西检察工作,代表们对陕西检察机关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肯定和赞赏。今后,陕西检察机关如何强化公益诉讼,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保障民生民利?

杨春雷:我省被确定为全国公益诉讼试点省份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勇于探索和实践,在立足检察职能守护青山绿水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和丰硕的成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还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2018 年,我们将聚焦中央和省委重大部署,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公益诉讼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围绕大局,履行职责。重点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危害食药安全犯罪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等专项活动开展公益诉讼,突出办理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公益诉讼案件,发挥公益诉讼在促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民生领域的重大作用。二是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结合地域特点和办案实际,深入研究公益诉讼案件中的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监督。陕北地区将针对石油、煤炭发展造成的土壤、地下水污染,以及退耕还林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关中地区将针对破坏土地河道和秦岭生态如非法采砂、违法建筑等违法行为开展监督;陕南地区将针对破坏水源和秦岭生态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全省各地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分明、差异发展的新局面。三是内外联动,建好格局。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请示,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支持公益诉讼的意见;建立健全与环保、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信息通报或发布白皮书制度;加强与法院工作联系,探索建立省检察院、省法院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联席会议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为我省公益诉讼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外部条件。

《人民监督》:近年来, 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检察工作高度关注,陕西检察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与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系?

杨春雷:陕西省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工作,坚持将深化检务公开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继续加强和改进与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一是拓展延伸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为代表委员赠订《检察日报》《人民检察》《人民监督》等报纸杂志。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来院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参与部分重要检察工作会议。定期安排省院处级以上干部开展代表委员走访,面对面介绍重点工作进展,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代表委员交办的各类建议提案、事项等。二是全面加大检察信息公开力度。依托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企鹅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对检察职能职责、工作规划计划、重大工作进展、专项活动开展等信息的发布力度,提升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律师等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众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保障社会公众对案件办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供稿:人民监督 编辑: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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