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4月10日,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季度总结暨下阶段工作推进会。副检察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萍主持会议,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内设机构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上,公诉科科长、扫黑办副主任付金兰分别从强化学习、明确分工、摸排线索、加大宣传四方面对2019年第一季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总结;侦监科科长、扫黑办成员段亚婷领学了两高、两部于2019年4月9日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文件,更加明确了恶势力、软暴力以及套路贷等问题的法律界定。
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徐萍组织学习《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沟通协商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刊》以及《陕西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对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按照我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稳步开展工作,同时强调:一要继续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一段一检察官”专项工作深入站段、基层车间开展扫黑宣传工作;三要下大力气开展调研工作,针对目前尚未发现扫黑除恶线索情况积极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四要继续深化理论学习,夯实干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储备。
检察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马咏春对此次会议进行了总结,要求全院各部门认清严峻形势,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入攻坚关键时期,要解决怎么看、怎么干的问题。对于队伍中存在认识偏差问题,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加强责任,及时提醒,抓好科室学习,全面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扫黑办要进一步完善台账,加强调查研究;二是结合张军检察长在2019年高检院领导干部业务讲座上的授课,更新办案理念,强化检察官的主导责任,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建立检察业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全院干警要立足岗位、积极谋划,为陕西铁检业务建设年做出更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