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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检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 2019-05-24

    2019年4月29日,由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的西安市鄠邑区玉蝉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玉蝉镇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在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

    玉蝉镇政府辖区内丈八寺小学东西六号路以南,南北三号路以东80米处堆有大量建筑垃圾,系周围村镇村民长期倾倒形成。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6月29日向玉蝉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丈八寺小学东西六号路附近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污染周边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好辖区环境卫生,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玉蝉镇政府对检察建议作出书面回复称垃圾现已清理完毕。但经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多次现场回访发现该处垃圾并未清理完毕。

    2018年12月7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对玉蝉镇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案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起诉至法院后,玉蝉镇政府安排部署对此处垃圾的清运工作,西安铁检院也多次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了解其履职整改进度,并先后三次前往该案现场跟踪回访垃圾清运工作,直至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将涉案垃圾彻底清理,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就起诉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并重点围绕本案中行政机关诉前不依法履行职责使公益受损的事实与被告进行了辩论和最后陈述。公益诉讼起诉人对被告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积极履行部分职责的行为给予肯定,并将原继续履行监管职责诉讼请求变更为确认违法。5月21日,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该案件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中,始终坚持以维护和实现“公益”为目的,从案件诉前、诉讼各环节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持续跟进监督,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整改,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供稿: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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