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新时代刑事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能和综合能力,以赛促学、比学赶超、共同进步,陕西铁检机关在开展公诉人业务竞赛后,又成功举办了第一届“公正·思辨”检律辩论赛。赛场上他们唇枪舌剑、激烈交锋,彰显了“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的智慧和“海到无边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的自信,充分展示了陕西铁检机关公诉人队伍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精神风貌。青春“淬火”,百炼成钢。一名优秀的公诉人是怎样炼成的?让我们跟随小编一起,去聆听他(她)们每个人不同的“修炼”心路历程吧。
近日,陕西铁检机关举办公诉人业务竞赛。公诉不止在法庭,比赛更是一次全方位的实战演练。此次竞赛紧扣司法责任制、捕诉一体等改革,内容包括刑事检察业务笔试、业务答辩、业务论辩三个环节,将批捕与起诉、诉讼与监督有机融合,注重实践,对参赛选手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进行了全方位考察。在刑事检察业务笔试中,选手需要在8小时内对几百页的模拟真实案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侦查监督意见,制作审查报告和量刑建议书等法律文书,该模拟真实案卷材料涉及近10起犯罪事实,涉及多个罪名,考查普通犯罪、职务犯罪和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相关检察业务。在业务答辩环节,每名选手提前10分钟拿到试题(共三道题目,内容涵盖实体案例、程序和理论政策等),在10分钟内把握三道题的解答思路,再逐一进入作答区,在10分钟内向七名评委逐题作答,若作答时间不满10分钟,评委会针对选手所答,就相关问题向选手追问。在业务论辩环节,控辩双方紧紧围绕辩题和案件字斟句酌,就案件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等进行辩论,整个过程有理有据、有礼有节。因选择的案例贴近实务,故该环节不仅考验选手们的检察业务理论知识功底,更考验检察人员的实务能力、临场应变能力。此次公诉人业务竞赛,通过一系列体力、脑力和口才的比拼,全面考察了参赛选手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既对公诉队伍进行了锻炼,又对公诉人风采进行了展示。历时三天的铁检公诉业务竞赛已落下帷幕,但我心中那根紧绷的弦却始终松不下来。这是我进入检察系统工作后第一次参加此类检察业务比赛,三天的时间里觉得紧张又充实。竞赛有终时,学习无止境。对于我自己而言,这不是结束,而是刚刚开始。感谢有这样一个自我检验的机会,这次参赛最大的收获便是看到了自己太多的不足。一是理论知识功底不扎实,因自己所在的部门是环境资源类刑事检察部门,专门审查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案件,故对于环资类的刑事罪名较熟悉,但对于平时工作中少接触的犯罪类型及相关的罪名就很少去深入学习、研究,导致对这些罪名不熟悉、不掌握。追根到底还是自己的学习态度不端正,以工作为借口偷懒罢了。检察人员对刑事犯罪罪名都不熟悉,又怎能办好案件,又谈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呢,需要深入自省。二是临场反应不够机敏,说到底还是专业素养不够高,没能对案件理解透彻,没能很好地将业务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案例中,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不紧密。在之后的办案实践中,除了要积累经验,更要善于总结,让理论知识与业务实践更好地融合。三是审查案卷不够细心,重复踩坑。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重点就在于“但是”,犯罪嫌疑人的前科是不满十八周岁时犯的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亦不能认定为累犯。所以在审查案件时就必须注意看犯罪嫌疑人上一起犯罪的年龄,若不细心便很容易忽略这一点,好比如我,因为粗心大意就掉进了这个“累犯”的认定陷阱里。无论大案小案,每个案件都无比重要,都需要我们检察人员严谨细致,需要我们用功用心办好,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负责,也是对检察人员肩上神圣的天平负责,更是对公平正义的社会理想负责。
作为年轻的检察干警,我明白自己从此刻开始便应做好学习调整,克服不足,不断提升专业素养,才能不愧于身上的检察蓝。